“别人笑我太疯癫,我笑他人看不穿”。这句话用在钱钟书身上最合适不过。杨绛说钱钟书痴,痴人自己也笑得滑稽,笑得鞭辟。这位被法国报纸所称的二十世纪最后一位中国大文豪,集古今中外文化完成一部小作品,语言比他的作者高调太多,未免产生卖弄文采的嫌疑。


《围城》没有一句废话,钱钟书把讽刺、幽默、暗语控制得恰到好处,甚至于让人同情他所驾驭的语言:如果语言是头小魔兽,需要承受怎样鞭笞和利诱才能变得如此乖巧和通人性。生为文豪是幸运的,生在文豪的后时代也很幸运,或者更幸运——如果作者是厨子,你可以饱餐一顿而不用讨做菜的烦恼。


不过我大餐一顿,还想没良心抱怨下这菜汤漂的葱花不够翠。围城众所周知是说婚姻,可方鸿渐想进的唐小姐这座城压根没进去,受煎熬的柔嘉城又不是自己情愿进去的。那句“城外的想进去,城里的想出来”的名言逻辑显得有点怪。三闾大学旅途一段,是全书最精彩之一,《围城》笔墨不多,三闾却不吝笔墨,足见作者心血,可这跟围城本身又有什么关系呢?三闾旅途结束,书都快完了,城外蓉蓉,城里匆匆,内外的矛盾不太平衡。尤其是鸿渐和柔嘉,没有恋爱就匆忙进城步入婚姻殿堂,仓促得仿佛鸿渐要从书里跳出来陈着脸晃着头发说“一开始本来我是拒绝的。。。”


不过这些都不影响阅读。这本小书托在手里会觉得不稳,担心她浓缩的才华随时会泄洪似的溢出来。在我眼中,《围城》是最好,最精彩的小说,没有之一。《围城》是捏造的,是钱钟书的梦,享受他的梦,更崇拜这位有梦可做的痴痴造梦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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